2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收到中国政府网转来的网民留言后,迅速作出回应,表示正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更新升级完善实名认证服务,进一步规范各地实名认证业务。
有企业反映,企业高管信息变更手续复杂,有的省份要求外籍、高龄股东赴使领馆开具股东相关身份信息证明,别的省份却无此规定;还有的要求董事、高管下载多个App重复实名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中国政府网转来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感谢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伪造他人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他人虚假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严重侵害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防范假冒他人名义登记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更新升级完善实名认证服务,提升在线实名认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规范各地实名认证业务,明确办理各类业务时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人员范围,为申请人提供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服务。欢迎网民继续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营主体实名认证,是规范经营主体登记管理秩序、防范和查处冒名登记违法行为、加快构建诚信守法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保障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优化实名认证手段,完善认证记录存储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实名认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强化实名认证审查要求,坚持“一事一人一认证”的原则;强化实名认证同登记业务的关联,建立相关人员实名认证结果和其所办理登记业务之间的关联关系,并同步显示冒用他人身份登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信息;明确身份认证核验要求,比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面部生物特征等要素的一致性,探索增加结合实名手机号、用户注册账户等要素的比对,进一步提升认证可靠性。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有效维护交易秩序、交易安全,有针对性地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破解被假冒登记难题,强化对提交虚假材料的责任追究,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针对实践中假冒国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资企业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蔓延快、社会影响大等特点,聚焦事前预防、全程控制、违法行为查处、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加强身份核验、强化部门协作、实行信息比对核验、完善撤销程序、对已立案查处的企业不予登记、严惩不法中介违法行为等制度措施。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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