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在京召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释义研讨会。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乔东副司长、刘先德副司长,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张京麒巡视员、滕曼高工及相关处室人员出席会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李绍连副院长作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行业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释义编制、出版发行和宣贯实施进行研讨。会议确定了宣贯释义应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完成编制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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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都要如何评,如何测,测什么?(0)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