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对外透露:该局围绕强化政治引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推行“明厨亮灶”、制止餐饮浪费、广泛开展宣传“八个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该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监督校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督促校长(园长)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对校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自查,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含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此外,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指导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联合教育部门,持续推进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提质扩面;指导校园食堂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规划,避免原材料使用浪费,同时采取张贴倡导节约粮食海报、播放抵制粮食浪费视频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学生养成珍惜食物习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以及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以及反食品浪费知识。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2/t20230223_353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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